《公司大小章被擅用,員工離職後還能提告嗎?公司負責人必懂的補救與追訴對策》

《公司大小章被擅用,員工離職後還能提告嗎?公司負責人必懂的補救與追訴對策》

章是公司的命脈,尤其是大小章一蓋下去,代表的不只是程序,而是「公司意志」。
但如果你發現:員工在任職期間擅自蓋章進行未授權的合約、保證、對外承諾、借款、甚至轉帳作業,
而且事後已經離職,公司卻得為其錯誤負責,甚至被對方主張「你們已經蓋章,就該算數」──

這時,公司還能提告嗎?能否把離職員工追究到底?

一、公司大小章被擅用,屬於「無權代理」或「超越職權」

根據《民法》第103條、104條,公司蓋章行為需具備「代表權」與「授權內容」才能生效。
若員工無經授權、擅自蓋章代表公司與外部簽約或承諾,即屬於:
• 無權代理行為:對公司無拘束力,公司得主張該行為無效
• 超越職權行為:即使員工有部分職務,但若違反授權範圍,公司可主張不承認

但如果對方是「善意第三人」且「無法判斷員工是否越權」,公司可能仍須部分承擔責任。
因此,公司需從內部追責+外部聲明無效兩條路徑同時處理。

二、員工已離職,仍可依法提告或求償!

員工離職,不代表免責!
只要你能證明下列情況,即可依法對前員工提告或請求賠償:
• 員工明知無權仍蓄意蓋章、假借名義
• 蓄意偽造公司意見書、章戳、合約文件
• 利用職務之便進行違法或不實承諾
• 導致公司財損、遭提告、商譽受損

📌 可依據以下法律進行追訴:
• 刑法第210條 偽造文書罪
• 刑法第216條 業務上登載不實罪
• 民法第184條 一般侵權責任
• 民法第227條 僱傭關係下的違約或侵權責任

三、公司應如何處理與補救?三步驟建議

✅ 第一步:釐清當時蓋章文件內容與使用目的
• 調閱當時文件副本、員工信件紀錄、往來Line紀錄
• 是否超越權限、是否假造同意、是否獲授權

✅ 第二步:對內啟動調查程序,保留紀錄
• 出具內部會議紀錄、調查紀要,釐清管理責任與決策真相
• 若有必要,發存證信函給離職員工要求說明、警告不得再對外冒名

✅ 第三步:對外聲明否認文件效力
• 發函或發存證信函給相關合約對方,聲明該文件非經公司正式授權、不具效力
• 若對方堅持主張權利,公司可提起「確認法律關係不存在訴訟」

四、防止未來再發生:公司章戳管理四要點

1. 設立章戳使用登記簿,明確記錄每次使用時間、用途、負責人簽名
2. 重要文件須經雙人或主管聯合蓋章,避免單一員工取得控制權
3. 建立離職交接章戳流程,離職日全面回收章戳與授權文件
4. 針對外部合約,加註「非經正式授權、印章不得視為承認」條款

結語:公司不是員工的提款機,蓄意亂蓋章不能縱容!

公司之所以給予章戳,是建立在職務信任與法律程序的尊重,
一旦有人亂用,無論在職或離職,都不應逃避責任。

如果你不想讓未授權的合約「變成公司要扛的責任」,
就必須立刻行動、蒐證、發函、提告,
把風險與責任清清楚楚地「退回去給該負責的人」。

#OLAW #線上律師 #律師 #法律 #知識#公司權益 #公司章 #冒用 #未授權
📢 OLAW 線上律師可協助你處理印章濫用事件、發送存證信函、進行民刑事提告,讓你公司再也不被章戳綁架!

訂閱
通知關於
guest

0 留言
回饋意見
查看所有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