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我只是參加遊行,也會被告嗎?參與社會運動的法律責任你不能不懂!》

你可能只是參加一次公益遊行、街頭活動,
舉個標語、喊個口號、陪朋友走個一圈。
但活動現場發生衝突、路權糾紛、財物損壞,甚至有民眾提告主辦單位與不特定參與者。

你會問:

「我不是主辦方,只是跟著走一走,真的也會被追究責任嗎?」
「社會運動參與者,到底要承擔什麼法律風險?」

一、參加社會運動違法嗎?基本上不違法,但有條件!

台灣憲法保障人民集會遊行自由,
根據《集會遊行法》第2條:和平、事先申請者,即屬合法集會。

✅ 若活動是經核准、有依規定路線進行的合法集會,
一般參與者原則上不會承擔刑事責任。

❌ 但若出現以下狀況,你的行為就可能落入「違法集會或犯罪共犯」範圍:

二、參與者可能涉及責任的 5 種情境:

✅ 1. 現場推擠、衝撞、砸毀公物 → 可能構成毀損罪、強制罪、妨害公務罪
只要你「有實際行動」參與毀損、攻擊行為,即使不是主導,
也可能被警方以共犯、幫助犯處理。

✅ 2. 非法佔據道路、拒絕疏導 → 可能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
未經核准就擅自堵塞道路、橋梁、車站,導致交通癱瘓,
主辦方與現場參與者皆可能遭行政處罰。

✅ 3. 標語中出現侮辱或誹謗言語 → 可能構成《公然侮辱罪》或《誹謗罪》
你手上的標語若寫著特定人物名稱並搭配羞辱性語詞,
或在網路發表不實指控,就可能構成刑事責任。

✅ 4. 包圍民宅、商家、阻礙營業 → 可能被提告「妨害自由」或「業務妨害」
若活動影響他人基本生活(如:包圍店面不讓顧客進出),
即便你只是現場的一份子,也可能列為被告之一。

✅ 5. 參與未核准或已遭警方解散的非法集會 → 可能違反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
警方若宣告「立即解散」,你仍停留現場、繼續行動,
即屬違法集會,會被記錄身分、甚至強制帶離。

三、我不是主辦方,有責任嗎?

責任會依你的「實際行為」而定。

✅ 如果你只是到場、靜坐、沒有違法行為,則無須擔責。
❌ 如果你積極參與違法行動(如:衝撞、破壞、攻擊),就算不是主辦者也可能成為共犯。

法院在認定是否追究責任時,會看:

是否明知活動違法仍參與

是否有主動違法行為

是否配合警方勸導解散

是否煽動他人參與激烈行為

四、活動後我收到警局通知怎麼辦?

先別慌,你應該:

保留當天行程、照片、錄影(證明你只是和平參與)

不要自行回應書面通知,先諮詢律師

若被誣指為主辦、煽動者,可依法聲明事實並反制提告

五、結語:公民參與是權利,守法行動是保護

在民主社會中,參與社會運動是一種可貴的公民表達方式,
但在行動過程中,若不慎誤踩法律紅線,就可能讓善意變成風險。

學會守法參與、拒絕違法行動,是對社會議題負責任的展現。

#OLAW #線上律師 #律師 #法律 #知識 #全台最大律師媒合平台#社會運動 #衝突 #責任歸屬 #觸法

📢 OLAW 線上律師可協助你了解集會法規、處理警方約談應對、協助平反不實指控,保障你的表達自由與法律安全!

訂閱
通知關於
guest

0 留言
回饋意見
查看所有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