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說結論,不一定。有時候聲請調解,只是自尋煩惱。
很多人會有誤解,以為調解只要講的有道理,對方就會被說服,實際上大錯特錯。調解的本質就是菜市場喊價,無關對錯,純粹關於即將付出的代價,雙方是否接受。
講白了,調解就是在進入法院審理前,讓大家先算一下自己即將支出的時間、金錢(含律師費、裁判費)、情感價值,從純粹CP值的角度,考慮雙方有沒有各退一步、握手言和的可能。
所以調解跟訴訟,請律師的功用不同。
在調解程序,律師要扮演的是砍價達人,幫你計算CP值,幫你找籌碼,給你建議。
在訴訟程序,律師要扮演的是翻譯官,幫當事人將訴求翻譯成法律用語,跟法官解釋,爭取勝訴。
阿哲下班開車回家,在巷口被一台轉彎未打方向燈的轎車撞上。還好速度不快,人沒有大礙,只是車子板金凹了一塊。對方駕駛下車後態度還算客氣,留了電話,並說「保險會處理」後離去。
阿哲心想「人沒受傷、金額也不大,應該很快就能解決。」於是他上網查了一下,看到「車禍可以申請調解」,覺得這聽起來省事又免費,於是就近向鄉鎮市公所申請了調解。
第一次調解,阿哲特意請了特休,但對方並沒有出席(保險業務員也沒來),委員說再排一次。第二次,對方沒出息但保險業務員出席了,但一上來保險業務員便說,他的權限只有10萬元。這大約是阿哲預期賠償的3成不到,雙方僵在那裡,調解委員勸了幾句,最後還是不成立。
阿哲拿著調解不成立證明書,心想「那就告吧」,結果一問才知道,這張證明書不會自動變成訴訟,他還是得自己重新寫狀紙、重新提告。然後大概3個月後,阿哲等來的不是法院開庭的通知,而是再調解的通知。
此時距離車禍發生已經過了快半年,阿哲已經為此請了兩次特休,花了無數時間查詢、準備資料。但事情卻好像回到了原點,沒有任何進度。
這個故事,我聽了很多。而該怎麼做?讓我來告訴你。
為什麼會這樣?車禍程序怎麼跑的
首先要知道,車禍案件屬於民事訴訟法第403條第1項第7款的強制調解案件。也就是說,原則上只要提告車禍的民事訴訟,法院就會「至少」自動安排一次調解。調解不成立,法院會直接進入審理程序。不會浪費任何時間。
程序是:先提告 → 調解 → 審理程序
但如果你是「直接申請調解」(例如向鄉鎮市公所申請),走的並不是上面這個程序。而是獨立的調解程序。
換言之,像阿哲這種「沒人受傷、純粹車損」的民事案件調解不成立,不會直接送法院提起訴訟。你必須要直接向法院提告才行。
而就算案件之後進入法院,法院還是有可能「再」安排一次調解。
程序會變成:先調解 → 提告 →(可能再調)→ 審理程序
乍看之下,兩個程序只差一個「先調解」的環節,但實際上從時間來看,下面這個程序跟上面的程序,中間至少會差 2 個月以上。甚至以現在法院案件塞車的行政速度,拖到半年才開法院的調解庭都是有可能的。
舉個例子來說:
像阿哲這種「沒人受傷、純粹車損」的案件。我的建議作法是先與對方(保險業務)接觸, 如果初步接觸後發現金額差距過大,就直接告進法院,沒必要浪費時間。
而且告進法院還有兩個好處,一來在訴訟過程中,法官也有可能下場協助調解。只要提出的訴求合理,往往有機會在法官的協助下快速結案,效果不見得比自行申請調解差。二來是法院的調解氣氛比一般鄉鎮區公所肅殺,調解委員也普遍比較專業,以我們的經驗來說,達成的機率比較高。
但這樣做雖然節省時間,也相對有效率。但是缺點就是提告需要支付訴訟費,而且如果不會寫民事起訴狀,委請律師處理也需要先支付一筆費用。
因此這筆花費跟時間、精力支出之間是否值得,就端看你的選擇了。
至於如果有受傷的話該怎麼辦?請待下回分解。
常見問答
Q1:我可以不申請調解,直接去法院告嗎?
可以。車禍是強制調解案件,只要你提告,法院自己就會安排調解,不需要你另外申請。
Q2:那為什麼還是有人會去公所申請調解?
通常是想省下訴訟費,或覺得調解比較不傷和氣、程序比較輕鬆。如果對方也有誠意談,確實可能省時間。
Q3:調解不成立之後,是不是自動變成打官司?
不是。「沒人受傷、純粹車損」調解不成立只會拿到一張「調解不成立證明書」,你還是要自己另外寫狀紙提告,法院才會受理。
Q4:申請調解要花多久時間?
依各地公所或調解委員會排程而定,從申請到第一次調解,常見要等 1 個月以上,若對方不到場還要再排一次。
Q5:如果對方一開始就說不想談,我還要申請調解嗎?
不建議。對方明顯沒有調解意願時,申請調解通常只是拖時間,建議直接準備提告。
Q6:直接告進法院,會不會比較沒有彈性、比較傷和氣?
不會。進入訴訟後,法官仍然可以、也經常會協助雙方在訴訟中調解,並不是只能硬碰硬打到底。
Q7:自己寫起訴狀很難嗎?
車禍起訴狀需要載明請求金額、計算方式、證據(如行車紀錄器、診斷證明、估價單等),對沒寫過的人確實有一定門檻,如果有餘裕建議請律師協助。
Q8:請律師寫狀紙,費用會很高嗎?
費用依案件複雜程度、請求金額、是否出庭等因素而定,建議直接諮詢律師,說明案情後再請對方報價,比較準確。而以本所來說,單純幫忙寫一份起訴狀,費用大概在15000-35000元之間,但不包含後續任何出庭、再撰狀、訴訟分析等服務。
Q9:如果對方有保險,是不是就不用走調解或訴訟?
保險公司理賠也是看調解或訴訟結果的。而大部分的保險業務員通常會先凹理賠的數字,所以除非遇到願意賠償且數額令人滿意的,不然我一律建議提告。
Q10:沒受傷只有車損,值得花時間打官司嗎?
要看金額大小與對方態度。如果金額不高、對方願意合理協商,調解或私下和解都可以考慮;但若對方拖延、不願面對,及早提告反而能更快讓事情有個結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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