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業務沒有加班費、變相責任制,這樣合理嗎?當心踩到勞基法紅線》

你是不是聽過公司這樣說——
「你是業務,不算打卡制,當然沒有加班費。」
「你是責任制,工作成果最重要,自己安排時間就好。」

但實際上你每天跑客戶、回報告、整理資料、回群組,從早忙到晚,根本比打卡制員工還操,最後卻一毛加班費都沒有?

這時你可能會想問:

👉 公司這樣說「責任制」或「業務沒加班費」,到底合不合法?

✅ 先講重點:不是老闆說了算,責任制也不是萬能免責
依據《勞動基準法》第84條之1,所謂「責任制」,必須符合法定條件,並經主管機關核備通過,才可以不給加班費。

也就是說:
❗️不是你是業務、主管、工程師,就一定可以不給加班費!

如果公司未經勞動部審核通過、私自宣稱某些職務屬於「責任制」,就直接不給加班費,這樣其實是違法的!

🔍 什麼情況下可以適用「責任制」?
根據法規,僅限部分職務才可採行責任制,例如:
高階主管(非中階管理職)
特定業務經理人
醫師、記者、設計師、業務開發人員等特殊職種

但就算是這些職種,也必須符合以下條件:
工作時間難以明確計算(例如:醫師輪班制)
工作內容具高度自主性、無需固定上下班
與雇主約定勞動條件,並報主管機關核備

👉 換句話說,「責任制」= 不是喊喊口號,而是需要合法登錄與合意同意的制度。

🧾 那麼「一般業務人員」是否適用責任制?
絕大多數基層或中階業務人員:
有上下班打卡
有主管交辦任務與考核
有固定開會、報告、KPI要求
工作雖有外勤,但還是需要回報與被監控

這些其實都屬於「工時可計算」範圍,依法應該給加班費!

你不能因為有一部分彈性,就被公司吃死當責任制用。
責任制 ≠ 沒時薪、沒加班費、做不完算你倒楣。

⚠️ 業務最常見的職場陷阱:
❌ 不打卡 ≠ 沒工時管理
❌ 有業績獎金 ≠ 沒底薪或不給加班費
❌ 給一份「責任制合約」 ≠ 合法適用84-1條
❌ 說你薪資「含加班費」 ≠ 真有合理計算

如果公司用一句「你是業務,不適用勞基法」搪塞你,那你該小心了。

🧠 OLAW 專業提醒:
✅ 不論你是業務、設計師、工程師,只要你的工作性質「可以明確計算工時、被考勤管理」,你就應該有工時保障與加班費。
✅ 勞基法保障的是「工作的人」,不是「職稱」。
✅ 當你對自己的權益模糊不清時,最需要的就是釐清你是否真屬於勞基法保障對象。

這篇文章對你有幫助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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