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颱風天陽台東西砸到我車!鄰居?大樓?還是天災?我該找誰賠?》

一場大雨加狂風過後,你下樓發現愛車被陽台飛落的花盆砸中,擋風玻璃碎裂、車頂凹陷。
你報警備案,警察說可能是樓上掉下來的,但物品沒標記、樓層也無法確定來源。

你內心浮現許多問號:

「這樣能要求賠償嗎?」
「是要找住戶、大樓管委會,還是這算天災沒人要負責?」
「車損保險能賠嗎?」

一、先說結論:不是所有颱風造成的損害都算「天災免責」!

若能證明:
• 掉落物來自某住戶未固定的陽台雜物
• 或管委會未妥善巡檢公共設施(如窗框、天花、欄杆)

那麼即使在颱風天,仍可能構成「可歸責的過失」行為,
造成他人財產損失時,肇事者仍應依法賠償。

二、掉落物砸車,誰該負責?分兩種情況說明:

✅ 1. 掉落物來自「住戶陽台」(如花盆、曬衣架、裝飾物)

依據《民法》第191條:

「建築物或其附屬物倒塌或脫落,致人損害者,其所有人或使用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」

若住戶未妥善固定,颱風天掉落造成他人損害,屬於可歸責過失,依法應負責。

你可以:
• 報警留下證據(警察筆錄、現場照片)
• 通報社區管委會協助調查樓層來源
• 若查明為哪戶住戶所有,可直接請求賠償損失(修車費、拖吊費等)

✅ 2. 掉落物來自「大樓公設」(如牆面剝落、遮雨棚、外牆掛件)

這時依《民法》第184條、191條,可能由管委會或建築物所有權人負責。

重點在於是否:
• 有疏於管理(如破損多年未修)
• 未定期巡檢(對高風險區域不維護)
• 未事先公告禁止放置物品或疏散風險物

如果成立這些情況,則大樓管委會或區分所有權人應負連帶賠償責任。

三、但如果完全查無來源、或法院認定屬「不可抗力天災」怎麼辦?

若無法查明肇事住戶,或法院認為風力過大、掉落非人力可控制,可能被認定為:

「不可抗力之自然災害」,致免除民事責任。

這時候,最實際的方式是:
• 查看你的車險是否包含「車體險」或「颱風天不明物損」保障條款
• 若有理賠項目,可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(記得報案存證)

四、我該怎麼做?完整處理流程如下:

1. 立即拍照現場損害與掉落物品(留影像證據)
2. 報警備案取得事故三聯單
3. 通報大樓管理室、管委會協助調查樓層與追蹤肇事者
4. 若有住戶證實,可直接與對方協商或提起民事求償
5. 若查無肇事人,則啟動保險理賠程序,保障自身權益

五、可請求哪些賠償內容?

只要能證明他人過失或大樓疏於管理,你可依法請求:
• 車輛修繕費用(以維修單為準)
• 拖吊、停車費用(如需移動修復)
• 臨時交通支出損失(如叫車、租車)
• 精神慰撫金(重大損傷或長期修復者)

六、若需要估算車輛損失費用呢?

可尋求第三方公正單位進行協助價值判定,不全然只是車輛狀態復原,也包括車輛價值減損

可尋求第三方單位有:動產鑑價協會、鑑價師雜誌社之車輛估值服務、工會認證鑑定機構…等

結語:天災不是萬用免責卡,風險管理也是法律責任的一部分

颱風天不是人人都能免責的「防風牌」,
你有權要求該負責的人就要負責,該賠償的損失就不應該由你吞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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