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同事因選舉 投票 結果不符預期情緒失控不上班,造成公司營運損失,怎麼辦?》

罷免事件落幕,有人歡喜有人失望。
但若因政治情緒導致同事不來上班、不接電話,甚至讓公司日常營運陷入混亂與損失,老闆或主管該如何處理?

這不僅是情緒管理問題,更牽涉到勞動契約、職務責任與雇主的管理權利。今天就來看這類事件該如何在法律上正確應對。

⚖️ 一、員工不上班不請假,可能違反勞動契約

根據《勞動基準法》,若員工無故曠職達三日或累計六日以上,雇主得依法終止契約且不需預告或給付資遣費。

但要特別注意:
❗「無故」是關鍵詞。
若員工事後主張精神狀況不穩、身心疾病或特殊家庭事由,雇主仍需舉證其不具正當性理由,否則解雇有可能構成不當勞動行為。

✅ 雇主可做的第一步:

  • 記錄曠職日期、聯繫紀錄(Line對話、電話紀錄)

  • 發出書面通知要求說明及回報,並設期限

  • 若屆期未回,視為無故曠職,保留解雇依據

🔍 二、政治行為雖屬個人自由,但不能妨礙工作職責

員工參與罷免、集會遊行、表達政治立場,是《憲法》保障的基本權利。
然而,這些自由不能成為不上班、不履行職務的正當理由。公司仍可依據:

  • 勞動契約約定的出勤與責任義務

  • 員工手冊或內部規章規定

  • 違反職業倫理或影響團隊運作的實際損害情況

進行內部懲處或法律追究。

📉 三、若造成營運損失,公司能求償嗎?

若該員工職務關鍵、未履行工作已造成明確金額損失,公司可考慮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請求,但前提是:

  1. 必須舉證其「故意或重大過失」導致損害

  2. 必須有明確金額與證據(如合約違約、營收損失、客戶流失)

  3. 勞工責任限縮原則下,若屬一般工作疏失,法院通常不會支持高額賠償

✅ 建議:針對此類事件,優先採取行政調查與紀律處理,再視情況請律師評估求償勝算。

🛠️ 四、建議雇主立即啟動的三大處置機制

  1. 召開主管會議,紀錄事發經過與損失狀況

  2. 發函要求該員工出面說明與提供合理請假證明

  3. 視回覆情況決定是否記過、懲戒或終止契約

若涉及多人影響職場秩序,亦可檢討內部管理規範與「緊急應變規章」之完備性,避免未來類似事件再次發生。

🤝 五、法律可以保障你,但需要證據與程序

這不是單純的「情緒問題」,而是可能造成企業實質經營風險的勞動爭議。
雇主擁有管理權與契約保障,只要掌握證據、遵守程序,就能保護公司與其他員工的權益。

如有進一步的法律疑問,也建議盡早諮詢律師,避免後續爭議擴大或勞資糾紛發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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